关于征求《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细则(试行)》意见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6-03-17全校师生:
为进一步规范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使用流程,明晰管理职责,保障各类学术交流、讲座论坛、会议培训等活动有序开展,提升公共场馆服务效能与使用效率,结合场馆运营实际与日常管理需求,我馆拟定了《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细则(试行)》。
为确保细则科学合理、贴合实际、便于执行,现面向全校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建议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求意见文件
《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细则(试行)》(详见附件)
二、征求意见时间
2026年3月18日 — 2026年3月26日(逾期不再受理反馈意见)
三、意见反馈方式
请全校师生结合实际使用需求,认真研读细则内容,提出具有针对性、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,通过以下渠道反馈:
电子邮箱:cqsxyztsg@163.com(邮件主题请注明“报告厅细则意见反馈+部门/姓名”)
书面提交:纸质版意见需加盖部门公章(个人反馈需署名并注明联系方式),送至图书馆一楼服务台
联系电话:023-58556535
四、相关说明
1.我馆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逐一梳理、认真研究,充分吸纳合理内容,对细则修订完善后正式发布施行。
2.细则正式版本发布后,本试行征求意见稿自动失效,以最终发布内容为准。
特此通知。
图书馆
2026年3月17日